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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 (阶段性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冲压及热压模具)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11-28 16:46:12 点击:

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

(阶段性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冲压及热压模具)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26日,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冲压及热压模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环评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金属冲压车间、模具生产车间、非金属车间、电泳车间、废品车间、实验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各1栋,建设有冲压制品线、模具加工线、热压生产线、橡胶制品生产线、氟塑料吸塑线、电泳涂装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炼胶、硫化废气: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氟塑废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热压废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电泳烘干废气: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燃料废气:15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各一套;电泳涂装废水、生活污水:分质收集、物化预处理(电泳涂装废水专用)+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各1间)。项目运营后可达到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15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400套模具、100万件车用橡胶管路制品、1200万件氟塑料密封制品、500万件电泳涂装件生产规模。

项目于2019年2月开始建设,2021年10月阶段性建设完成。阶段性实际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金属冲压车间、模具生产车间、非金属车间、电泳车间、实验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各1栋,建设有冲压制品线、模具加工线、热压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热压废气: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各一套;生活污水:化粪池、隔油池;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各1间)。项目运营后可达到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模具生产规模。

本次验收不包括电泳车间(未安装生产线),其它验收范围与阶段性建设内容一致。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企业实际的生产规模和配套的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模具;主体工程为金属冲压车间、模具生产车间、非金属车间、实验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生产线为冲压制品线、模具加工线、热压生产线;环保工程为热压废气: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各一套,生活污水:化粪池、隔油池;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原咸宁市环境保护局(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于2019年1月28日取得了原咸宁市环境保护局(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9]4号)。2022年10月,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检测工作。根据验收检测报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6万元。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金属冲压车间、模具生产车间、非金属车间、实验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各1栋,建设有冲压制品线、模具加工线、热压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热压废气: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各一套;生活污水:化粪池、隔油池;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各1间)。可达到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模具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变更项目

验收范围内 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阶段性 验收 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生产工艺

金属隔热制品内衬玻璃纤维毡采用压机压合方式,不使用胶黏剂

金属隔热制品 内衬玻璃纤维毡采用硅酸钠玻璃胶黏合方式生产

压机压合工艺变更为硅酸钠玻璃胶黏合工艺,原辅材料种类增加了硅酸钠玻璃胶

硅酸钠玻璃胶主要成分为硅酸钠和水( MSDS见附件 ),生产过程中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 验收报告 表3.6-1

生产设备详见 验收报告 表3.6-1

生产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均发生变化

根据调查,阶段性验收范围内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并未使得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产品种类、产能均在环评设计范围内,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详情见验收报告表 3.6-2-3.6-3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

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入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一个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入一套 2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一个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光氧催化 装置变更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源强核算章节,光氧化催化去除效率为60%,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为90%。项目将 光氧催化 装置变更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改进了环保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果更好,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 经化粪池处理 生活污水 一并通过 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化 污水 处理系统变更为隔油池和化粪池

环评设计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是处理电泳线废水,项目阶段性未产生电泳废水,无需建设 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验收期间仅产生生活污水,水量减少,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可 达到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 ,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显著影响

根据上表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分析,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通过分析项目变动对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0m3)处理与食堂污水经隔油池(25m3)处理后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热压废气

热压废气来源于非金属隔热制品使用的原料为无纺布、PET毡、玻璃棉等,其受热过程可能会产生热分解,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热压机设置集气罩及排气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送入一套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非金属隔热制品热压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金属冲压车间、模具车间、非金属车间的生产设备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后,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有金属边料、非金属边料、模具金属边料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项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项目已按环保要求建设危废间,地面已做防腐防渗。

1)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金属边料:本项目金属边料主要为金属冲压、裁剪等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压制成方形,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3)非金属边料:本项目非金属边料主要为非金属无纺布、PET毡、玻璃棉、针刺毡等裁剪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4)模具金属边料:本项目模具金属边料为模具车间加工模具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5)废液压油:项目废液压油主要来自液压机定期更换的液压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可用于场内机械润滑使用,目前尚未产生。

6)废活性炭:热压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时间短,目前暂未清理。

7)废切削液:模具加工设备采用切削液对刀头进行冷却,废切削液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切削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生产线生产正常,设备正常运转,生产工况在81%-96%之间,符合《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文 生态环境部)文件中“验收监测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竣工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3-7.6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23mg/L、CODCr日均值最大值为55mg/L、BOD5日均值最大值为16mg/L、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为0.16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19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1.68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最大排放日均值10.8mg/L,pH、悬浮物、CODcr、BOD5和氨氮同时符合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 )废气监测结果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热压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1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1kg/h,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二级标准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为56.9%。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2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7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4)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57.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8.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期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35t/a,氨氮:0.035t/a、SO2:0t/a、氮氧化物:0t/a、颗粒物:00t/a、VOCs:0.027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1.67t/a,氨氮:0.167t/a、SO2:0.14t/a、氮氧化物:0.655t/a、VOCs:0.067t/a)。

、存在问题和要求

(1)尽快按批复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在生产时加强管控。

(2)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补充危废暂存间照片。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

(3)核实实验室废气排放情况。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嘉鱼产业新城武汉中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

(阶段性年产2000万件汽车金属隔热制品及冲压制品、20万件汽车吸音隔热复合制品、350套冲压及热压模具)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 22 11 26

验收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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